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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齐河县人民医院招聘4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8-05 15:37:27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退回报考者补充。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随时关注齐河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dqh120.com/),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公告将在网站上发布,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未及时查看公告错过领取准考证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内容:医护类岗位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学、中医学、护理学

财会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29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和专业素质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面试(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确定后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发布。面试费每人70元。

(三)加分条件

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具有规培证者总成绩加1分。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在网站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取得执业资格、学历层次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因身体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体检环节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资格。

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自愿放弃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合格者,由齐河县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备案制,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所有医生以及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县公开招聘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5324526

原标题:2016年齐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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