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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6-08-04 23:27:02   地区:四川   浏览:0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县人社局确定。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序;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平武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经平武县人社局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平武县人社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平武县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平武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平武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咨询电话:0816—882539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823647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系统考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监督电话:0816—8822252 (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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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平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