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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6-08-04 23:27:02   地区:四川   浏览:0

其他类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平武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对报考我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 9月13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进行审查:

(1)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6年9月1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6年9月26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折合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10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 《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

(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