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湖南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
2016-08-02 23:5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因长沙县长桥监管分院的组建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计划

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四、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资质要求:

(1)药剂、检验、护理职位:要求大专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具有相应初级(士)资格;

(2)其他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陶公庙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临床专业志愿从事放射、B超岗位工作的,可报考相应放射或B超岗位。

4、年龄要求:护理职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3日后出生);其他职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

5、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编内人员和纳入编外人员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实施步骤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用、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长沙县卫计局1419会议室(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各考生根据《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填报报考单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8日9:30—10:30

2、笔试地点: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长沙县路口镇三惠路157号)

3、笔试后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按1:3比例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用人员。(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全部纳入试用)

4、试用人员公布:8月9日,在长沙县卫计局“长沙县卫生计生信息网”公布。

(三)试用

入围考生在所报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天,试用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按试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试用合格人员综合评分不得低于80分。

(四)体检及体检合格人员聘用

由各招录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报县卫计局审批;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试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试用、体检等各阶段完成后,在长沙县卫计局“长沙县卫生计生信息网”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人才派遣合同。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长沙县卫计系统新进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人事档案委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咨询电话

0731—84012368(长沙县卫计局政工人事科)

点击下载>>>

1.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2.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