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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南宁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招聘1人公告
2016-07-21 23:43:00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更好的、更有效的推进城区建设项目、安置房工程建设任务,经城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类等相关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一类岗位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预算、土木、路桥、园林景观等工程专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具有汽车驾驶证;

4、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3)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5(不包含双休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要求:按要求带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悦宾路1号)1215室分别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本人简历1份;

(4)填写好的《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和体检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公文、行政技能、项目管理等内容)。

2、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3、拟用人选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按程序报批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没有任何异议可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文件核定工资,按一类岗标准:具有职称的(高级职称)3400元/月、(中级职称)3200/月、(初级职称)290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未取得以上职称的工资:235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负责按国家的政策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宋 工         联系电话:0771-5891210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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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