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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福清市事业单位招聘133人公告
2016-07-20 11:51:56   地区:福建   浏览:0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五)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六)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七)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所有岗位。

八、咨询和监督

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fzzp.fuzhou.gov.cn)、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考者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21619(福清市人社局录用和招聘科)。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6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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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清市事业单位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