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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0人公告
2016-07-20 11:52:03   地区:贵州   浏览:0

3、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贵州省地方税务局0851-85215534。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省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60% 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材料要求(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面试内容: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4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