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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2人公告
2016-07-15 23:44:5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管局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六)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试用期2个月,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原标题: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公告

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