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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西林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公告
2016-07-14 21:59:43   地区:广西   浏览:0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由西林县卫计局人事股、西林县人社局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参加招聘考试的有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10日—8月12日下午下班前带报名材料原件到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进行考试资格终审并取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的医疗卫生类(E类),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下旬公布,网址: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

(二)面试

1.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全部列入面试。

2.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若最后一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含免笔试)则核减相应专业岗位招聘人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九、公示、聘用审批

1.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在百色人才网、西林县人民政府网和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笔试、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围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