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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中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研究生30人公告
2016-07-14 00:16:50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聘前公示

体检后,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确无不得聘用情形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考察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现实表现与档案记录等,考察结论书涵盖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态度品行、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等情况,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资格终审等后续环节;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方可进入资格终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考察后,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方可进行聘用登记。经上述程序的人员,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随即招聘单位、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书,按有关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招聘登记表用人单位意见栏及聘用合同书双方约定事项栏均须写明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考核招聘的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600元住房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每月随工资拨付。帮助解决家属的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如家属无工作的,帮助介绍就业。

五、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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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