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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6-07-01 09:13:26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考核

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 实施。考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 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 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取 消考生的考核资格,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考核程序。

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16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人员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 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1-4887897;0771-4950744;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4979501。

监督电话:

中共江南区纪委、江南区监察局 0771-4833276。

原标题: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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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