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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日照市建设展览服务中心招聘讲解员公告
2016-06-23 11:31:20   地区:山东   浏览:0

日照市建设展览服务中心系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展览服务、展览设施租赁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讲解员1名,主要从事城市规划展览馆的讲解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热爱城市规划建设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普通话在二级甲等以上,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播音主持、旅游、表演、空乘等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具有在电(视)台、规划展览馆、博物馆等相关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进入到面试复试环节。

(四)女性,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仅受理网上报名。请点击下载附件《日照建设展览服务中心讲解员应聘报名表》,并准确、完整、规范的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提交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图像,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的扫描件或图像,发送电子邮件至rzcsghzlg@163.com,发送主题请注明:讲解员应聘+姓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4日18:00截止。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2016年7月8日前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初试,请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面试初试。

(2)进入面试初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初试当天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仪容仪表和普通话水平,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复试人员。

初试时间:2016年7月18日8:30

初试地点:日照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会议室

(2)复试主要对应试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文化素养、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讲解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管理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并报请市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与市建设展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联系电话:0633-8899882,15106330812

联系人: 戴青

原标题:日照市建设展览服务中心招聘讲解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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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建设展览服务中心讲解员应聘报名表.doc

日照市建设展览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