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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自主招聘10人公告
2016-06-03 16:08:05   地区:安徽   浏览:0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1、专业测试将以结构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详见专业测试公告。

2、专业测试满分12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确定后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等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参照市规划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标准执行,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咨询电话:0558-2188208;

监督电话:0558-2187352。

原标题: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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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自主招聘计划.doc

2016年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自主招聘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

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