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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呈贡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6-06-02 00:42:15   地区:云南   浏览:0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3.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2天内向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呈贡政务网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呈贡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呈贡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

2.考察及体检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呈贡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及考试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呈贡区纪委信访室: 0871--674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