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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内丘县委组织部招聘24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06-02 00:50:46   地区:河北   浏览:0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档案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内丘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空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拟聘用人员由内丘县委组织部负责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按报考志愿安排到岗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参照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聘用人员列县财政开支、事业编制,三年内不得借调、调动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这次招聘工作成立由内丘县委副书记张利成同志任组长,内丘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康英翔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编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内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付立华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内丘县委组织部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实施,并全程接受县委、县政府、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徇私舞弊的,要追究责任。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讲求诚信,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认真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6861001

咨询电话:6861002 6867119

原标题:中共内丘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