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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靖江市招聘1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5-27 20:37:41   地区:江苏   浏览:0

体检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到证已使用的其他人员须同时提供录用方或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专业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靖江市卫计委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卫计委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合格考生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分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与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卫计委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为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供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50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23-802921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038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

靖江人才网:www.jjrc.net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jingjiang.gov.cn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sj.jingjiang.gov.cn

原标题:靖江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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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2016年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2016年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