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择岗及公示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学科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为同一学科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分依次择岗确定拟聘职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择岗),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出意见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若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为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1—24229221、24257176(湄潭县教育局)
六、工作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0851—24221073(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0851—24229225(湄潭县教育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原标题:湄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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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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