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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2人公告
2016-05-25 21:04:38   地区:山西   浏览:0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要特别注意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项目的审核。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5月30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30日17:00至5月3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6年6月6日9:00至6月6日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6日9:00至6月6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6年6月7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6月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6月28日-7月1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30日、31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形式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按百分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40%。

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016年7月2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请于2016年7月下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人选,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其中,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地勘局、省煤炭地质局、省农机局、省残联、省科协所属单位,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全部招聘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