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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78人公告
2016-05-22 23:12:45   地区:新疆   浏览:0

(二)资格审查(2016年6月1日-8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则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其中内地大中专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采用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6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 22日10︰00- 26日10︰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6月26日10︰00-13︰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三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6个学科: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含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综合实践活动、科学。

(3)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方法、国家和地方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

4.试卷命制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8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2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23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6年7月14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