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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全椒县级公立医院引进30名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6-05-22 23:25:33   地区:安徽   浏览:0

4、报名资格由县卫计委初审,县人社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一周,县卫计委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引进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6、高层次人才引进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备案。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的内容和程序。面试从专业素养、语言沟通能力、亲和力、服务意识等四个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委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县人社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先锋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社局下达批复文件,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县政府为聘用的研究生(硕士)岗位提供优惠政策:提供公寓,费用由聘用单位支付;若在县城租房,聘用单位支付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若其在全椒城区购住宅商品房(自住),一次性补助5万元,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起工作未满5年离开聘用单位应退回购房补助;子女9年义务教育可享受自主择校;分居两地的配偶是在编人员的可优先调入我县对等安置并优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0550—5198176,0550—503951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七、本方案由全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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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016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