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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2016-05-17 13:37:56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考察考核。

区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考核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教育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1、体检复检仍不合格者。

2、考察考核不合格者。

3、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不具备聘用资格的。

4、2016年12月31日前,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

(九)聘用与安置。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办核发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2、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学科)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

3、实行试用期制度,所有拟聘人员2016年9月起薪,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被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办理入编及相关手续。此次招聘的教师除特殊岗位外一律安排在农村缺编乡镇,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咨询监督电话

清苑区人社局:7950192

清苑区教育局:8118799

原标题:保定市清苑区2016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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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保定市清苑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