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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肥西师范学校教师招聘27人公告
2016-05-13 21:20:56   地区:安徽   浏览:0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教育局网、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报名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2、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属非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5、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测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为80分、答辩为20分;时间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肥西县教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