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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泰安技师学院招聘6人公告
2016-05-10 14:26:04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泰安技师学院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咨询电话:0538-6915015、699118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98459

原标题: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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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安技师学院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