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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招聘5人公告
2016-05-05 16:37:24   地区:河北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京剧表演专业采取现场表演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www.hebeijj.icoc.i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www.hebeijj.icoc.in/)及剧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90103(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