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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492人公告(二)
2016-05-03 14:21:38   地区:江苏   浏览:0

三、考试、考核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供同时报考“考试专业”相同的一个进编岗位和一个不进编岗位的人员使用。进编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进编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考生可登录市卫计委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市卫计委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编人员和不进编人员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布。进编人员和不进编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

(1)进编人员面试,护理专业(除助产专业外)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护理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其他专业采用结构化面试。

(2)不进编人员面试,护理专业采用护理技能操作;其他专业采用结构化面试。

2.进编人员和不进编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进编人员和不进编人员面试的考生分别缴纳100元面试费。

3. 护理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进编人员综合成绩计算

(1)非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2)护理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5%、护理技能操作成绩占25%的权重计算。

2.不进编人员综合成绩计算

(1)非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2)护理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护理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不进编人员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