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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28人公告
2016-04-29 14:17:45   地区:贵州   浏览:0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审核通过并缴费的人数)。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截止2016年5月6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申请完成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三),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职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的证明;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复印自人事档案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注明“复印自人事档案原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应聘岗位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或文件及其复印件等;

(9) 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单位证明。

3.审核通过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3日9:00至2016年5月7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查询是否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于2016年5月3日9:00至5月8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报名费,2016年5月8日17:00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期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9:00至2016年5月1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