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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乐至县招聘150名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
2016-04-28 16:21:41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主要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中旬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凭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到乐至县人社局306室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6年5月20日18:00时前将准考证或《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乐至县人社局306室。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