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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非教师岗位考试招聘医疗岗176人公告
2016-04-28 17:09:58   地区:四川   浏览:0

(1)信息表原件1份,审查者要求签名后,见证考生签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未就业保证书或已就业保证书(均附后)原件1份。初审时以任何形式在就业或创业的,均交已就业保证书。

(4)专业、学历、学位

①用毕业证书写明“专业”或“方向”来符合专业,则交该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岗位要求学位,还须交审学位证书(或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②用学位证书写明“专业学位”(并非“学位”)来符合专业,则交该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该证符合专业则不再对该考生要求学历(公招全程不交毕业证书),岗位要求学位也以此证符合。

③境外取得学位(学历),另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对此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④委培、定向毕业生,另交委培、定向单位开具的报考同意书原件1份。

(5)资格及其他,按报考岗位交证件材料。岗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按照上级规定考生提交下列证件材料,必须写明具体如何在基层、满两年。下列各类情况符合规定年限予以跨类累计。某项证件材料多段经历累计才能满两年的,该项证件材料必须相应提交多个。

①报考人员系机关在编人员的,提交工作单位证明书原件1份(附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复印后盖其公章)。

②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交工作单位证明书原件1份(附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后盖其公章)。

③报考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或系企业人员的,或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的,一是提交约定满两年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复印后盖工作单位公章),二是工作满两年的工作单位证明书原件1份(附后)或缴纳满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原件1份(盖社保部门公章),三是复印后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证书(或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④报考人员系部队复转人员的,提交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书原件1份(附后)。

6.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这2个原件,按时到达德阳市区指定地点按要求面试。

7.考试成绩生成、最低线划定、确定体检人员与信息公布。面试后进行登分、统分、复核,生成折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并划定面试最低线、考试最低线。卫生、非教卫这2条面试最低线,分别为全市卫生、非教卫这2类岗位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折后面试成绩的70%。卫生、非教卫这2条考试最低线,分别为全市卫生、非教卫这2类岗位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所有岗位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将同岗位达到笔试、面试、考试3条最低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全体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2科折前笔试成绩、折前加分、折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本岗位考试名次、是否正取进入体检。

(三)体检。按当地人社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并按要求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未能一次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另行安排)。正检、补检未能一次合格的,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另行安排),以复检结果为准。孕产人员产后满40天,通知当地人社局进行胸片等项目检查。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员可补则由当地人社局按考试排名办法依次等额递补,通知同岗位达到笔试、面试、考试3条最低线的人员参加体检(简称“递补体检”)。

(四)聘前公示。体检后按当地人社局安排,对全体体检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天聘前公示,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体检结果。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线索。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员可补则递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