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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凉山州民族中学招聘教师25人公告
2016-04-27 18:45:46   地区:四川   浏览:0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凉山州民族中学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五体检中第(一)条办法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lszmz.30edu.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2016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拟聘用人员中的在职教师在规定期限内应出示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调动的证明。超过期限不能出具相关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余聘用名额自动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民族中学通知。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必须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须缴纳违约金(具体金额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约定)。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 邹老师 陈老师 刘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0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监督电话: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73

十一、本公告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因凉山州内公路升级改造,正在施工,请报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出行,避免耽误。

原标题:凉山州民族中学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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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凉山州民族中学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凉山州民族中学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