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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招聘4人公告
2016-04-27 18:46:19   地区:四川   浏览:0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相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6年5月11日08︰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委办公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省委办公厅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6年5月2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5月31日至6月3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幼儿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幼儿保健医生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 (不含中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6年6月2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6月2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6年6月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委办公厅于2016年7月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