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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江山市招聘中小学教师93人公告
2016-04-27 18:46:25   地区:浙江   浏览:0

职教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其他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门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40%+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30%,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门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以技能测试得分高得排名在前,其他学科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列入体检的对象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各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所有考察对象须于8月1日前持有效证件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六)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根据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有新招聘录用的新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定向招聘的均衡化重点小学教师与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分开录取,单独按考试成绩分学科划线录取,录取后由教育局统一安置到上述13所均衡化重点小学,并与教育局签订一份为均衡化重点小学至少服务为5年的补充协议。

(七)递补聘用

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或本年度其它各类招聘计划数(含提前批招聘已达成招聘意向的中小学教师)有缺额的,不足名额从中小学语文(含均衡化重点小学语文)和中小学数学(含均衡化重点小学数学)入围参加面试的未录取对象中,以语文和数学2:1的比例,以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轮流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录取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

(八)报到培训。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16年8月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和明确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江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江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965216。

(二)代理报名的,须提供代理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江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贴好照片及完整填写表格的相应内容,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照“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四)各应聘者提供的各种报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效,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或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