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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2人公告
2016-04-27 18:48:42   地区:四川   浏览:0

3.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6年6月2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6月2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6年6月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林业厅于2016年7月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5. 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6月3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林业厅人事处秦嘉励同志(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省林业厅1号楼406室,联系电话028-83222511),以便审查。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林业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省林业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林业厅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8日由省林业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林业厅或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