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广东汕尾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
2016-04-25 23:23:42   地区:广东   浏览:0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 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 〕 276 号)执行。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验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鉴定证明。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市委组织部汕尾党建网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依该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体检、考察。该招聘岗位若再次出现空缺,则不再予以递补。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聘用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办妥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3、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所有获聘人员按规定均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按照本《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招聘对象、招聘条件进行公开招聘。

5、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660-381206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市城区委组织部:0660-3367086;

海丰县委组织部:0660-6600136;

陆河县委组织部:0660-5521046;

陆丰市委组织部:0660-8837875。

原标题:汕尾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6年汕尾市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f.doc

2. 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f.doc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