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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四川威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考核招聘60名教师公告
2016-04-25 15:36:27   地区:四川   浏览:0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预报名或现场报名后,须携带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⑴《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报名表》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系2016年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开出的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⑸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⑹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收取面试考务费并发给《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招聘方式

考核办法按照面试形式进行。根据川人社发〔2014〕25号精神,面试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1.面试方式为微型课(即现场无学生试讲)。

2.面试收费80元/人。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考生所在面试室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四)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聘名额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递补人员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或由其所在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考察依据。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递补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站和威远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考调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考察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