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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祁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234人公告
2016-04-24 13:42:50   地区:湖南   浏览: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采用百分制,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笔试内容:报考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的考《专业知识》和《申论》;教师职位的均考本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申论》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考《申论》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地点设:县人社局培训楼(县城金盆西路188号),时间为2016年6月12至14日。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①面试时间: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为6月16日,教师职位为6月25至27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的末位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④面试方式: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职位(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职位除外)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职位的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器材自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教师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2、成绩排名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六)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7月15日前递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七)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办法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