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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科技大学招聘97人公告
2016-04-24 13:50:02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www.sdust.edu.cn)公布。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教辅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操作和答辩的方式,专业技能操作、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高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岗位和高级岗位人员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教辅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