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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柳南区乡镇卫生院招聘17人公告
2016-04-24 13:53:16   地区:广西   浏览:0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工资福利待遇按柳州市和柳南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柳南区纪委电话:0772-3722677

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2-3727301

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772-3722840

六、有关说明

(一)本简章由柳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二)联系电话:0772-3715863

传真号码:0772-3710971

联系邮箱:lnqwsj@163.com

原标题:2016年柳南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