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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青羊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4-21 15:49:05   地区:四川   浏览:0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6年5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6年5月12日至1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青羊区卫计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青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5月4日通过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dqingyang.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5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请考生于2016年5月30日前登录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dqingyang.gov.cn/)网站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报考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本公告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优先条件;若仍无法确定,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按1:1比例进入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