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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6-04-20 13:00:58   地区:安徽   浏览:0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此类人员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青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二)》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应聘管理岗位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