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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6-04-20 13:00:58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2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9:00至5月27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管理岗位)或《公共基础知识二》(专业技术岗位);10:30-12:30考《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地点设在青阳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13日-14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中心(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30572)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含加分),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两个科目成绩分别达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总成绩:管理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0.4+《岗位专业知识》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其中,报考管理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青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