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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6-04-17 23:57:3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下午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县司法局公证处岗位,经芜湖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报考比例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统一考试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点设在芜湖县。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到下一招聘程序。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此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证书到芜湖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芜湖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53-2567819)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芜湖县人社局在芜湖县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成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资格复审由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