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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招聘170人公告
2016-04-13 18:05:44   地区:四川   浏览:0

3、资格初审。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从4月15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20日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4月15日至21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请示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6年4月27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5月9日至13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8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折合成绩的笔试总成绩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携带有关材料到美姑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美姑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