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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23人公告
2016-04-12 00:01:50   地区:贵州   浏览:0

(5)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需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加分政策。在经开区区直部门连续工作1年以上3年以下且目前仍在经开区区直部门工作的人员,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分上加5分;在经开区区直部门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经开区区直部门工作的人员,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分上加10分。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对报名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将进行为期3天公示,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加分政策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13日,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办理加分手续时间: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加分手续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8楼816室。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报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和公示。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项

1.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