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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招聘92人公告(第一批)
2016-04-08 17:54:53   地区:江苏   浏览:0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1-83号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84-89号岗位为实验岗人员(实验岗人员详见http://rsc.jaas.ac.cn/zcfg/gz/2013/0823/428.html),其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所有岗位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根据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综合排名参考办法(试行)进行综合排名(详见附件2),根据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或专业技能操作人员。

(二)确定为面试或专业技能操作的人选将在江苏省农业科学网站(网址:www.jaas.ac.cn)上公布,公布的人选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若确定的面试或专业技能操作人选未缴纳报名费或放弃面试,按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确认缴费,递补缴费的时间为4月28日09:00-16:00。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告。

(三)专业技能操作具体时间和办法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布。专业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成绩合格人数在3人以下,成绩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该岗位的面试。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面试或专业技能操作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专业技能操作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习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或2015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的以及现已参加工作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成果奖项或发明专利等。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或硕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五)面试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拟聘用人员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编号为84-89的岗位,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