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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东昌府区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公告
2016-04-08 11:17:24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cfq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东昌府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18763513768

原标题:2016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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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6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2016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

4.定向招聘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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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