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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9333名公务员公告
2016-03-23 14:34:08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面试入围人选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核实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6年5月17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6年5月16日8:30—6月19日8:30。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以下职位的空缺计划重新发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1)县、乡级机关职位;

(2)按实际缴费人数笔试开考职位;

(3)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戒毒、海监、渔政等部门职位。

原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人员,第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资格审查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6年5月18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8:30—5月19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8日8:30—5月21日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6年5月23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6年5月22日8:30—6月19日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6年6月8日前。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