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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海门市选调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公告
2016-03-23 10:39:14   地区:江苏   浏览:0

(二)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通过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考察两部分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根据素质能力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由海门市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五年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标准享受补贴。

(二)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区镇锻炼,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市级党政机关部门锻炼。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适合在区镇发展的,及时作为区镇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培养;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视情推荐担任一定职务。

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海门党建网(www.zzb.haimen.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13-82222611。监督电话:0513-82213708。

六、本简章由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江苏省海门市公开选调优秀青年后备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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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海门市公开选调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中 共 海 门 市 委 组 织 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