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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玉龙县人民医院招聘10人公告(第二次)
2016-03-16 12:47:32   地区:云南   浏览:0

八、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四)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888-5391175

玉龙县卫生局:0888-5104186

玉龙县人民医院:0888-5183264

监督电话:玉龙县第四纪工委0888—5391591

原标题:2016年玉龙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次公告

玉龙县人民医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