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年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聘26人公告
2016-03-16 12:52:57   地区:辽宁   浏览:0

以上所有应聘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证明),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教师人员如有相关工作经验、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者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应聘辅导员人员如有高校工作经验,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三、聘用待遇

(一)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教师最低工资收入2700元/月,除工资外还享有课时津贴、午餐补助、通勤补助、健康体检等,其它福利待遇同在岗职工。

(二)所有聘用教师转正定级后,符合条件者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随着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和在院工作年限的增加,工资标准逐步提高。

(三)辅导员:辅导员最低工资收入2700元/月,除工资外享有午餐补助、通勤补助、健康体检等,其它福利待遇同在岗职工。

(四)所有人员聘用后享有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所有应聘者一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0日—2016年4月15日。

(二)报名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英语等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证明。锦州本地的报名者请直接将纸质材料送到医疗学院人力资源部(医疗学院图书馆三楼),外地的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邮顺丰邮政快递,发电子稿及快递请同时打电话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3345158   0416—3345157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邮   编:121013

E-mail:lnyxyylxy @163.com

附件1:应聘辅导员登记表

附件2:应聘专业教师登记表

附件3:应聘计算机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