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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招聘384人公告
2016-03-14 20:36:41   地区:新疆   浏览:0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师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八)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九)调剂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只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且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四、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纪律

按兵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第九章规定执行。

(二)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师市纪委监察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职位。

应聘者应诚实守信,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且3年内取消参加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招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简章、职位条件、网上资格初审等):0993—2069511、2014939、2066919(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考务和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缴费、笔试考务等):0993—2013459、2069518(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0993—2012872

原标题: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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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